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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012-347044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2-08 10:57
名 称: 宜良县审计局关于审计2020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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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审计局关于审计2020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12-08 10:57 浏览次数: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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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良县审计局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第季度,我局在开展减税降费审计项目中,对被审计单位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截至2020年11月5日,我局参与减税降费专项审计的人员4人,抽审单位7个、项目1个、抽审资金总量20 914.98万元。重点审计调查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减免情况和非税收入增减变化、行业协会收费、循环金收费情况。通过审计提交各类减税降费审计报告和信息简报1篇,提出减税降费审计建议1条。

二、宜良县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20年,宜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宜良县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领导重视,举措有力。宜良县及时转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低特种设备检验减冽等6项行政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27号)等文件。据审计抽查,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减轻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等缴费负担1 575.33万元。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宜良县社保局应征养老保险2 161.14万元,应征工伤保险53.42元,合计2 214.56万元,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6〕60号)文件要求,2020年第四季度共为企业减少养老保险缴费340.28万元、工伤保险缴费12.96万元,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27号)的文件要求,2020年第四季度共为企业免征养老保险缴费1 087.76万元、工伤保险缴费7.01万元,以上共计减免1 448.01万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因失业保险核定流程为本月核定上月数据,故四季度宜良县就业局应征失业保险数据为9至10月,合计110.16万元,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27号)的文件要求,第三季度,为企业及个人减少87.06万元。

(三)医疗保险保险缴费情况

1、减半征收、已征退费: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0〕28号)的文件要求,截至2020年6月,宜良县医疗保障局减征退费工作已全部结束。

2、缓缴医保:截至2020年8月,共收到2家参保企业缓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申请书,其中:昆明新幕影院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7月份医保费已经全部缴清;昆明铁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缓缴2020年6月-11月医保费,缓缴期限6个月,金额为每月6.71万元,合计40.26万元。

三、企业缴纳保证金或承担各类保证金情况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6355号)的文件要求,经审计调查落实,截至2020年8月,不存在企业缴纳保证金或承担各类保证金的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及非税收入增减变动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根据云财非税〔2019〕16号文件,自2019年7月起,对基金收入中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进行降标,其收取情况为:2018年10 609.24万元、2019年5 343.58万元、2020年12 867.87万元,本季度与2018年四季度相比,增加2 258.63万元,增长21.29%,与2019年四季度相比,增加7 524.29万元,增长140.81%。主要因今年土地出让增加,相应收入增加。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非税收入收取情况为:2018年4 411.05万元、2019年1 553.8万元、2020年5 666.79万元,本季度与2018年四季度相比,增加1 255.74万元,增长28.47%,与2019年四季度相比,增加4 112.99万元,增长264.71%。

五、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对宜良民政局行业协会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延伸调查了宜良县花卉产业联合会、宜良县苗木协会,经落实,我县共有19家行业协会,其中已脱钩8家、拟脱钩11家。各协会会费收取依据为协会章程,不存在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的情况。

六、青年创业循环金和妇女创业循环金收费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云发〔2008〕25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对共青团宜良县委、宜良县妇女联合会进行了调查,不存在向被扶持户收取管理费的情况。

七、其他收费情况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应收15.34万元,根据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实收10.74万元,减征4.6万元。

八、审计建议

各责任单位按照减税降费政策规定,再接再厉,持续开展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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