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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003-270228 主题分类: 税收政策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3-17 21:29
名 称: 宜良县认真落实企业保险减免和延期缴纳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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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认真落实企业保险减免和延期缴纳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17 21:29 浏览次数: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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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做好2020年2月已缴保费清退工作的通知》要求,宜良县共清退企业缴纳的2月份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495.87万元。同时认真落实“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有困难的企业,向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至疫情结束,待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补缴,并延长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保险待遇”的政策,及时为相关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手续。截至3月9日,宜良县共报备延期缴费39户,涉及金额921.58万元;缓缴61户,涉及金额298.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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