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四步走梳理机构改革后县乡权责清单
宜良县自承接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围绕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工作,按四个步骤推进机构改革后县乡两级权责清单梳理工作。
第一步,高位统筹,强化责任。
按照市级安排,宜良县及时召开“10+1”类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部署会,学习传达市级会议精神,同时制定《宜良县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方案》,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务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和县人社局等单位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县政务局牵头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县委编办牵头负责职权归属和其他类别行政职权事项;县司法局牵头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七类事项;县人社局牵头负责行政奖励事项;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公共服务事项。
第二步,开展培训,加强指导。
县政务局牵头召开了2次业务培训会,以会代训对全县32家单位和8个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把梳理原则、梳理范围、梳理的口径和标准、梳理的方法和步骤以及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
第三步,分类把关,联合审核。
首先,县政务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和县人社局采取分组审核的方式,对全县各单位报送的“10+1”类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第一轮审核,逐条反馈意见,对争议较大的清单事项,及时召开研判会;对业务不熟的单位,开展一对一的业务指导。其次,各单位对第一轮的审核结果提出意见建议报县政务局汇总,由县政务局牵头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第二轮审核,形成了《2019年宜良县县级权责清单审批类事项(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各单位再次征求意见。然后,由县级领导召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合会议进行第三轮审核。
目前,宜良县已完成了32个县级单位“10+1”类事项的三轮审核工作,并同时推进了“6+1”类政务服务事项进中心、进平台的梳理工作及网办深度分类等工作。
第四步,以点带面,复制推广。
针对乡镇权责清单没有统一标准的问题,选取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乡镇(宜良县九乡乡)作为权责清单梳理工作试点乡镇,采取集中力量的方式,上门全过程指导工作,并将村(社区)办事清单纳入到乡镇权责清单的梳理范围。目前,已完成试点权责清单的县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