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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29 15:01 发布人:宜良县竹山镇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通告

为切实加强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宜良县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范围内所有文体活动全部暂停举办体育馆、图书馆、文化馆、影院、网吧、洗浴KTV、健身等文体娱乐场所,九乡风景区等各景点,岩泉寺等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请相关单位、经营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二、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从即日起,暂停各类宾馆、酒店、餐馆、食堂、农村客事房等餐饮行业举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或客事活动经营单位和窗口部门要加强管理,落实通风、消毒措施,定期对经营区域进行消毒,工作人员要采取防护措施,按要求佩戴口罩在经营场所门口以及显眼位置,粘贴提醒佩戴口罩的提示。

三、禁止城区内农(集)贸市场(包括过渡性农贸市场)进行活禽宰杀;严禁各药店、超市、商店等出现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请从武汉市抵达宜良县的人员,自行居家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14天,尽量避免外出,若出现发热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若有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检测请您和家人主动配合医疗、疾控机构做好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车站、药店、(村)社区、旅馆、酒店等单位如果发现近日从武汉市抵达宜良县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劝导其戴上口罩立即就医,并将人员具体情况报宜良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如果您和家人身体出现乏力、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切勿随意到未指定的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就诊。及时联系宜良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将安排专人上门进行检测。(宜良县定点医疗机构: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

、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通过各种渠道传播不实信息,不转发来源不明的图文视频,支持和配合政府采取的各项防控部署和安排并及时向宜良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疑似病源。

七、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尽量佩戴口罩,尽可能降低感染风险,近期内不到疫情爆发区旅行和居住,注重个人、家庭卫生,做到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结束之日另行通告。

咨询电话:宜良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1-67526984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        0871-67538956

     宜良县疾控中心            0871-67520750

           

宜良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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